做外贸的朋友们为了少交增值税款,有时会通过朋友购买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进项税。明明做了服装生意,却用了机械行业的发票,这也是常有的事。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作进项转出。由此而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一旦被发现,不仅要交回抵扣的税款,还会受到数倍罚款,别忘了还有每天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情况严重的甚至直接被税务局人员约过去查账,面临刑事责任。
国税金三系统监测专用发票系统的大概流程:
你开完一张发票,你的开票数据就已经被开票系统上传到国税的临管系统,国税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到你的开票内容,包括你的供应商卖了哪些品名的货物给你,对应你的公司能卖哪些产品,如果供应商开给你的发票他自己没有对应的进项发票,那么这张发票就属于非正常发票!
自己公司开票也要注意,不能超出自己经营范围,所开出的发票要确保有对应的进项(或自己购买的材料能生产出来销售的产品),以免造成自己和客户不必要的麻烦。以后考察供应商,不仅仅看他的经营范围,还需要确定对方有没有你购买的这些产品的进项,特别要注意供应商是贸易公司的。
例如:你的企业本来登记经营的是服装,却开具了钢材的发票;或是1月到11月都是从广东进货的,突然12月从浙江进货;又或者一直做的是零售,却突然批发销售了大量货物,这些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之间的行业不相关、地址不一致、数量不一致等等信息,现在都会被轻而易举地给查出来。
所有查到的公司都要做进项转出处理并补交全额税款(对应要有购销合同,送货单,银行付款回单,全部要齐全。如果销售合同注明货物是自取的还要运输发票。做销售合同要留意各流程手续齐备。)若类似进项发票没有,而销项发票又无中生有的开出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总结提醒
千万不能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也不能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赚钱。
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关键在企业负责人,但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窗口”需要前移,要设置在采购环节。签订采购合同时就需要审核供货商的增值税开票资质,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与风险责任,仅仅靠财务部门是无法控制风险的。
过去可能您公司有过类似买票的情况,或者少缴税和不交税,都没有被预警和稽查,但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