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政策调整,国税局领导为中非经贸港送服务
2017-12-09


        12月7日,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徐康,台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处长侯明山、台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局长柳东海、台州市国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张斌等税务部门领导专程到中非经贸港指导工作。中非经贸港董事长朱聃、副总经理吴存林、总经理助理谢丽青等参加会议,并作进出口业务情况汇报。


        徐康认真听取汇报后表示,中非经贸港立足当地,服务小微,公司通过买方信贷、中非订单贷等创新业务模式,大力地推动了台州企业走出去,解决了中小微企业人才、资金资源紧缺,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业务创新模式符合台州企业的实际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完善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免)税政策,明确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实质,将委托代办退税的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生产企业,取消中小生产企业的限制,扩大了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包括视同自产货物,将法律责任的主体由综服企业还原为生产企业。


        新的政策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徐康表示,国税部门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非经贸港发展。一是针对新政,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履行监管的职责,摸索出符合中非经贸港市外的客户企业的服务政策。徐康衷心祝愿中非经贸港在新政下,发挥协税、护税的作用,与国税部门一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进出口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出口退税服务,平台发展地更快、更好。


        朱聃对国税部门长期以来支持、帮助中非经贸港发展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说,新政之后,中非经贸港肩负的责任更重。中非经贸港将不忘初心,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通过创新方式增强外贸发展活力,优化风控体系,协助企业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有效规避出口退税风险,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快速、便捷、高效地出口退税服务,促进台州市外经贸出口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