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在台州黄岩经营一家主要生产化工产品的工厂,前些日子,黄先生拨打中非经贸港服务热线说明来意——他在广交会时通过中非经贸港联营企业展位上的其他合作工厂,了解到中非经贸港,觉得与自己工厂的外贸需求匹配,想咨询与中非经贸港的合作相关事宜。
黄先生与中非经贸港达成出口合作意向后,在黄先生具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前提下,中非经贸港将为黄先生的国外买家代理出口货物,具体提供订单信息办理通关、单据制作、物流安排、收汇核销、产品展示、融资等系列服务。
为促进台州外经贸发展,台州生产型企业在完成出口后,根据政府的补助政策,按照年度实际出口额(海关统计美金价)享有一定补助。因业务需要而产生的出口信用短险保费由中非经贸港根据政府的补助政策进行清算后全额补助给黄先生的工厂。
其中涉及到的资料和需签署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黄先生的工厂委托中非经贸港与其指定的国外买方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
2.黄先生的工厂法人(即黄先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黄先生的工厂向中非经贸港出具的《出口服务委托函》、《融资协议》。
4. 依据具体协议签署的其他文件。